【7.密意丛书 • 6.龙树二论密意 • 2.六十正理论1 • 2.说缘起观修 • 7060202】
第二章 龙树二论之《六十正理论》第一部分
第二讲 说缘起观修
3 且生诸过处,无见已破除;应听由正理,亦破除有见。
【疏】由本颂起说缘起的观修。
观修缘起是先成立“缘起有”,而不是成立“因为缘起所以性空”,所以观修的立足点是“无见已破除”。既成立“缘起有”,当然已破除无见。
其实我们可以这样说,无论古代现代、无论东方西方,一切宗教及哲学所探讨的基本问题,都是事物如何成为有。近代西方的存在主义、现象论、认识论所探讨的都是“有”,而不是事物如何成为“无”。佛家其实亦不例外,认识事物如何成为“有”才是基本的问题。唯有正确地认识“有”,才能成为正确的观修,若观修的立足点失误,便无法依正理来否定“有”。依正理观修,即是依世俗观修而现证胜义,所以龙树才会说,若不依世俗则胜义亦不成就。
对缘起误解的学人,错在忽视观修,一见文字,立刻就作出决定,所以一切所说便都只是推理,不可能是现证。例如有学者说:“中道依空而开显,空依缘起而成立。依缘起无自性明空,无自性即是缘起;从空无自性中洞达缘起,就是正见了缘起的中道。”那便纯然是推理,在推理中,从来没有成立缘起有,这就违反了《小空经》及《瑜伽师地论》所说的“善取空”,从而陷入“恶取空”边,可是他却以为这“恶取空”即是中道,由是他便误解了龙树的学说,并且否定了如来藏思想。
关于“善取空”,笔者在别处已反复细说,今不赘。
“善取空”的原则,是成立空的同时必须成立有(“余实是有”)。由甲成立乙空,乙的余外必须认知为有。此如,由“缘起”说一切法空,同时必须成立“缘起”是如实而有。所以,只能说“空依缘起而成立”,不能同时说“无自性即是缘起”。能由“善取空”来悟入缘起,才能由观修来现证中道,远离有无二边。若入手即入“恶取空”边,不善知“缘起有”,学人必无从观修,因为实际上先已落入空边,于是根本无从观修(谁能入手便拿着一个“空”来观修呢?)。若一切流为口头生活,这样便根本无法现证中道。所以龙树本颂即说由缘起先成立“缘起有”的理趣。成立“缘起有”,便破除了断灭空,因此破除了能生种种过患处,例如由“无”来否定因果、由“无”来毁坏世俗,或由“无”而入唯空。
接下面颂文即说,既破除了“无见”,便须要依正理观修再破除“有见”(破除“缘起有”)。这说法便即是第31颂之所说。
四重缘起的次第观修便是这样。如由心识与外境相依,因而成立一切外境现象唯依心识而成为有(唯识),这样一来,便即是由“相依缘起”来成立“相依有”,亦即一切诸法唯依心识而成为有,这便破除了“无见”。
然则,又如何依正理来破除相依有呢?依四重缘起便须由“相对缘起”来观察相依有。笔者在《四重缘起深般若》中,对此已有详说,简单地说,即是成立心性与法性的相对,由心性成立外境则有分别,由是落于名言,由法性成立外境则离分别,而且不落名言。所以,只观察心性,唯见外境与心识相依,若观察心法性,便能了知一心法性可以开展无量无边的外境,这便是用相对缘起来超越相依缘起,于此超越时,便否定了“相依有”,同时可以说“相依缘起性空”,可是,须要注意的是,这时亦同时成立了“相对有”(“相对有”是“相依有”的余外,亦是“相依缘起性空”的余外,“余实是有”)。
行人接着依次第观修,便由相碍缘起成立“相碍有”,同时,成立“相对有”空,“相对缘起性空”。这“相碍有”即是瑜伽行所说的“圆成自性”,亦即现证中道见“任运圆成”。此后的观修,便是二地至十地菩萨的离相碍。在本论,现见任运圆成说为“见真实性”,或“遍知有为”、“遍知有无”;离相碍而现证则说为“法智”“真智”及“寂灭”。
4 如愚者分别,法若成实有;法无则解脱,何因不允许。
【疏】如上所说,观修缘起层层超越,即是远离有无二边的法门。对此法门可能生起疑问:愚者分别一切法,将一切诸法建立为实有,那么,当成立“法无”时便已矫正了愚者的分别,由是可以说为解脱,现在,为什么却说不可以住入“法无”呢?
这是对龙树中道观修的质疑,亦是当时小乘行人对龙树教法的质疑。近代学人对如来藏质疑,其实可以说是同一疑问。他们陷入“唯空”边,只是玩弄名言,将自己的“唯空”说成是中道,所以一见成立为有,立刻便指责是“真常”,从观修来观察,这些学人实际上是主张“法无则解脱”。
附带说一句,宗喀巴的“应成见”并不可说为“唯空”,因为他修“乐空慧”,而且不立宗见,所以不是将龙树教法说为“一空到底”。或有学者以为自己的说法是依宗喀巴,实应说其差别。
有人将“何因不允许”一句解释为“没有理由不允许”,是即认可“法无则解脱”,此应不合颂义,因为龙树先已说由缘起远离有无,所以不可能开许“法无”。说者只是落入唯空的曲解。
前面说到观修缘起成立“相碍有”,接下来便不能再从缘起来超越,因此行人的观修,便是住在“相碍有”中来超越一切缘起,亦即住在“有为法”中来超越“有为”,这便是如来藏的观修,也即是龙树的观修、弥勒的观修。当行人现证超越“有为”,住入“无为”时,行者必然现证如来法身功德,这时,怎能说如来法身功德为无呢?是故显然不能开许“法无则解脱”。
有学者极力强调“三论”不同“三论宗”,即是因为他认为“三论”才是一空到底的龙树教法,至于“三论宗”便有“真常”的因素,所以应该遵循“三论”而不是遵循“三论宗”。他将自己这种思想一再发挥,结果,所有以如来藏为根本见的宗派都受到否定。在汉地,禅宗、华严、天台、净土、密宗都错;在藏地,宁玛、萨迦、噶举、觉囊诸派亦错,那么,千余年的汉藏佛学,到底还能剩下些什么呢?甚至印度的宗师,大概也只能剩下龙树一系。释迦牟尼的危机感果然正确,他在《法灭尽经》《大涅槃经》都担心正法会灭;在《金刚经》等许多经中,都担心所说的法,五百年后无人能理解。释迦在《大涅槃经》中还留下遗嘱,叫学佛的人要知道“四依”,可是却依然无用。造成这样的局面,显然只是误解龙树的教法,执著“法无”。不只认为“法无则解脱,何因不允许”,更变本加厉,拿着“法无”来横扫千余年的汉藏佛学。
5 由有不解脱,由无住三有。遍知有无事,圣者得解脱。
【疏】龙树说不能住于有,亦不能住于无。对凡夫而言,若落在有边,则必受名言句义等戏论所缚,由是不能解脱,但由于见因果为有,是故多作善因,因此执有见者多生于善趣,如生天等;若落在无边,则必同时住于对生死(三有)的执著,因为他们既不认为有涅槃,所以便唯重视现世的生死。此外,由于他们以业果为无,所以多不怕作恶业,于是多转生入恶趣。现在的商人作假谋利,是即住入无见之所为。
对于前说误解法无解脱的学人,则可由“遍知有无事”一句而知其误。
颂中所说的“遍知有无事”,必然是由观修而遍知,因为龙树没有可能由言说推理来说他的缘起法,一如现今有些学者之所为。因此对于下文的解说,必须通过观修来理解。
6 未见真实性,执世间涅槃。诸证真实者,不执世涅槃。
【疏】若住于有或住于无来观察,都未见真实性,所以才会执著于世间(生死),或执著于涅槃。是即有世间与涅槃的分别。若现证真实的诸佛菩萨,由证真实故,即无对世间、对涅槃的执著,是即世间与涅槃都无分别。
依梵本,本颂应译为:
生死及涅槃 取相非真实 生死涅槃相 不取即真实[2]
此以取相、不取相来界定非真实与真实,说法与汉译稍有差别。但这差别不大,因为取相即是未见真实性,不取相即是不执著世间与涅槃。唯一重要的差别,只是梵本分明着重于观修而说,所以并非泛指执著不执著,而是为行人具体指出取相不取相,令其知道如何抉择与决定。
这便是如来藏思想了。这便是由重重认识缘起、重重超越缘起,至住入无碍缘起时,即能不取世间生死相、出世间涅槃相,是即由识境的缘起引至如来法身功德,如是即能现证一切诸法之所以成为“有”(存在与显现),实依如来法身功德而成立。举例来说,如来法身以生机为功德,因此一切诸法实依这“现分”才能成立;又如,如来法身以区别为功德,因此一切诸法实依这“明分”才能成立。当这样认识时,世间一切诸法的“有”,便已超越“有为”而入“无为”,即是“生死涅槃相,不取即真实”的中道。
将缘生与性空看成是同一内容、同一层次的学者,无论在名言句义上说得如何头头是道,可是,却完全落入识境来解说,从未超越识境来认识观修行人的境界,更不要说将识境引入智境了,所以实在是“未见真实性”。真实性不可能完全是识境性而无智性,可是一涉入智性,却又被判为“真常”,诸宗古德焉能不被判为错。
缘起与空若都依识境,实际即是“取相”。例如说:“若以缘起与空合说,缘起即空,空即缘起,二者不过是同一内容的两种看法,两种说法,也即是经中所说的‘色即是空,空即是色’。”这种学者的认识,也真的是“同一内容的两种看法、两种说法”,他的认识实落于同一内容里面,所以他根本无法超越“有为”、现证“无为”;超越识境、现证智境,否则便不可能是同一内容。
对于“色空”的理解,亦是由“同一内容”来理解,所以并非《心经》的正解。印度论师如何解《心经》,可参考拙著《心经内义与究竟义》。简略来说,“色即是空,空即是色”,必须由如来藏来理解。如来法身(内自证智境界)中有种种识境随缘自显现。若问:识境中一切色法有无自性?于未超越识境时,可以回答:一切色法都以缘起性为自性,除缘起性外,无有自性。当于超越识境时,因为已超越一切缘起,诸佛菩萨依现证来回答,便是:一切色法都以如来法身的本性为自性。当将如来法身说为空性时,便可以决定“色即是空,空即是色”。一如我们对镜影的自性认识为镜性时,便可以决定:镜影的自性即是镜性,由镜性即显现为镜影。这才是《心经》中色空四句的正解,不能说色与空是“同一内容的两种看法、两种说法”,否则佛智与凡夫心识便无区别。因此,依中道观修,只能说色空双运、识境智境双运,不能说是“同一内容”。